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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回顧】 告訴人劉先生於台中分監執行期間,因作業規則問題遭另外三名受刑人徒手及腳踢毆打,導致多處擦挫傷與胸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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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所專業補強】 游亦筠律師受託擔任告訴代理人,協助蒐集培德醫院之診斷證明書、監所訪談紀錄等關鍵證據。律師代表受害者向檢方詳述受暴經過,並促使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畫面進行勘驗,排除被告等人的辯解,強化傷害罪之構成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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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終結果】 檢察官認定三名被告犯行明確,向法院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。
過失傷害、過失致死
監所傷害案件委任律師提出告訴獲判刑
監所傷害案件委任律師提出告訴獲判刑
當事人於監所內遭他人共同毆打受傷,游亦筠律師代表受害者提出告訴,成功讓三名被告遭檢察官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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