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、洗錢防制法

參與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成功爭取緩刑

參與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成功爭取緩刑

當事人因一時失慮加入詐騙集團提供帳戶並提領贓款,二審改判緩刑。游亦筠律師協助與被害人達成高額調解並按期履行,成功撤銷原審重刑,給予當事人自新機會。
詳細介紹
  • 【案情回顧】 當事人加入詐騙組織擔任車手,提供名下銀行帳戶供被害人匯款並領取贓款交付上手。原審法院判定其觸犯參與犯罪組織、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名,處以有期徒刑

  • 【本所專業補強】 游亦筠律師在上訴期間積極協助當事人與被害人進行調解,最終達成支付160萬元之損害賠償協議,且當事人已開始按月按期履行。律師主張當事人非犯罪組織之核心主導者,且事後展現高度悔悟並持續補償被害人損失,成功說服二審法院給予緩刑保障

  • 【最終結果】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撤銷原判決,改判緩刑5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