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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回顧】 一名 13 歲少年與親戚同睡時,因青春期性好奇乘機猥褻被害人,遭警察機關移送少年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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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所專業補強】 游亦筠律師擔任選任輔佐人,積極配合少年調查官進行個案訪視,向法院呈報少年在校表現優秀、聽從教導等正面特質。律師指出少年係因生理發育期思慮不周而誤觸法網,事後已有深刻檢討,並積極促成家長對少年的後續管教輔導。律師強調本案宜以「教育輔導」取代「刑事懲罰」,建構正確之性別意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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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終結果】 少年法庭裁定予以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,成功為少年爭取於原家庭環境下繼續成長之自新機會。
妨害性自主、兒少性剝削
少年刑事性侵害爭取減輕處分給予自新機會
少年刑事性侵害爭取減輕處分給予自新機會
未成年少年因性好奇觸犯猥褻罪嫌遭移送,游亦筠律師深入分析少年之成長背景與悔意,獲法院裁定予以短期輔導,免受刑罰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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