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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回顧:當事人因無正當理由交付 3 個金融帳戶,幫助詐欺集團隱匿贓款去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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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專業補強:游亦筠律師代理辯護,協助當事人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,並積極與7位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與調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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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結果: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4 月,並給予緩刑 3 年,當事人如依約履行賠償即可免於入監。
詐欺、洗錢防制法
洗錢防制法案件成功爭取緩刑
洗錢防制法案件成功爭取緩刑
游亦筠律師代理辯護,爭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4 月,並給予緩刑 3 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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