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案件、聲請戒癮治療

網拍販售第三級毒品成功爭取緩刑

網拍販售第三級毒品成功爭取緩刑

販賣第三級毒品案 / 當事人因網拍販售「墨西哥鼠尾草」面臨販賣毒品重罪,游亦筠律師援引法律認識錯誤等減刑規定,成功爭取緩刑。
詳細介紹
  • 案情回顧: 當事人自國外網站輸入「墨西哥鼠尾草」並於知名網購平台上販售。然而,該植物成分(沙維諾林A)甫被行政院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及禁藥,當事人因不諳最新法令變更,遭警方網路巡邏查獲,面臨販賣第三級毒品(7年以上有期徒刑)之重罪指控

  • 本所專業補強: 面對重罪指控,游亦筠律師深入研究毒品列管時程,向法官具體陳明當事人並非惡性重大之毒販,而是因為法令甫公告變更,一般民眾對此欠缺違法性認識。律師團隊依據刑法第16條(法律認識錯誤)、第59條(情堪憫恕)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白減刑等規定,為當事人層層爭取減刑寬典

  • 最終結果: 法院充分理解並採納本所律師之辯護策略,經多次減輕其刑後,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,並宣告緩刑4年,使當事人免受重刑牢獄之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