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返還、返還不當得利

履行租賃和解協議民事訴訟獲勝訴判決

履行租賃和解協議民事訴訟獲勝訴判決

對方違約未支付和解金,游亦筠律師代理原告提起訴訟,法院判命被告應全額支付。
詳細介紹

案情回顧

原告與被告因南屯區房屋租賃糾紛達成和解,約定被告給付 12 萬元,但期限屆至被告卻藉故推託

本所專業補強

  • 詳實舉證: 律師提交完整對話紀錄、租賃契約書及帳務明細,使法院確認和解契約事實

  • 程序主張: 在被告未到場的情況下,請求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,加速案件審理

最終結果

南投地方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 12 萬元及法定利息,並得假執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