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回顧
原告與被告因南屯區房屋租賃糾紛達成和解,約定被告給付 12 萬元,但期限屆至被告卻藉故推託。
本所專業補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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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實舉證: 律師提交完整對話紀錄、租賃契約書及帳務明細,使法院確認和解契約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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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主張: 在被告未到場的情況下,請求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,加速案件審理。
最終結果
南投地方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 12 萬元及法定利息,並得假執行。
原告與被告因南屯區房屋租賃糾紛達成和解,約定被告給付 12 萬元,但期限屆至被告卻藉故推託。
詳實舉證: 律師提交完整對話紀錄、租賃契約書及帳務明細,使法院確認和解契約事實。
程序主張: 在被告未到場的情況下,請求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,加速案件審理。
南投地方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 12 萬元及法定利息,並得假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