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案件、聲請戒癮治療

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功爭取緩起訴處分

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功爭取緩起訴處分

當事人因壓力施用大麻電子菸,游亦筠律師與唐樺岳律師協助其展現悔意並爭取多元處遇,成功獲得緩起訴。
詳細介紹

案情回顧

被告蘇先生於住所施用大麻電子菸,遭警查獲並扣得菸彈及吸食器,尿液檢驗呈現大麻陽性反應

本所專業補強

  • 展現犯後態度: 律師協助被告於偵查中坦承不諱,並表達願參加多元處遇措施以戒除毒癮

  • 爭取附條件處分: 協調以支付公庫新臺幣 3 萬元及定期接受採尿驗尿為條件,替代入監服刑或勒戒

最終結果

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認被告態度良好,給予 1 年期間之緩起訴處分